二 辩证法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论对世界本质物质性揭示的基础上,辩证法来揭示世界存在的状况、最一般的共同规律,但世界的辩证性是和世界的物质性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是溶为一体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即世界是物质的,但物质又是普遍联系的,永恒运动、变化、发展着的。辩证法研究世界的辩证性,不能脱离世界的物质性这个基础,故辩证法是与唯物论有机结合在一起的,真正的辩证法是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结构: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特征、两个总观点、总原则。唯物辩证法的所有内容都在于揭示联系和发展的各个方面,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同时又是永恒发展的,唯物辩证法正是对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统一整体这幅画面的逻辑反映。在这里,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也是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这两种表述的实质是完全一致的,因为联系是发展的前提、原因,联系是规律的内容,本质联系、内在联系、必然联系就是规律。所谓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最一般规律也就是一般的联系和发展,因此最一般规律也就是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
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遵循着一定客观规律。把握唯物辩证法,就是要把握世界联系和发展的规律体系。量变质变关系原理揭示了事物存在和变化发展的基本形式或状态和过程;对立统一关系则从变化发展的形式进入到内容,揭示出事物内部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是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同时又是事物自己运动和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发展的实质、道路和趋势更具有综合的性质,它从总体上揭示了事物自己运动、自我发展的辩证过程。其中矛盾的观点(即对立统一关系)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例如,整体与部分、特殊与普遍,相对与绝对、原因与结果、偶然与必然、形式与内容、现象与本质、可能与现实、量变与质变、内因与外因、道路和趋势等等,这些基本关系都是对立统一,都是对世界联系和发展的各个基本环节的逻辑反映。
唯物辩证法不仅是科学的世界观也是科学的方法论。它的最基本观点是:普遍联系的观点,反对孤立地看问题;变化发展的观点,反对静止地看问题;客观全面的观点,反对主观片面地看问题;其中,矛盾观点是根本观点,这些观点既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理论,又是观察事物和处理工作的基本方法,唯物辩证法作为科学的方法论,它的最基本方法是矛盾分析方法即全面性原则、两点论、两分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原则,以及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等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等。
由上述可知,贯穿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及其逻辑构成的中心线索,可以从两个角度,一是唯物辩证法的世界观是辩证的发展观来说,一是从矛盾观说。从发展观说,唯物辩证法的中心都是揭示发展的实质、发展的原因、发展的形式、发展的方向、发展的道路、发展的过程和发展的规律等,因此,关于世界怎样发展的问题是贯穿唯物辩证法的一条主线。从矛盾观说,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任何矛盾都是对立面的统一,矛盾着的双方又统一又对立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从这个意义来说,唯物辩证法的世界观最根本的就是关于世界矛盾的观点,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贯穿唯物辩证法的一又条主线,从而揭示了事物的普遍联系的本质和发展的实质内容与过程,这两个角度是一致的,都是围绕回答世界的状况是怎么样的(或世界是怎样存在的)这一中心而展开的,其中贯穿、渗透、体现着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和分歧。
一.考点
(1) 联系的普遍性
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
必须具体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
必须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内部联系
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
(2) 运动和发展
一切事物都处于运动、变化之中
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灭亡的过程
要有创新精神,支持新事物的成长,学会创造性思维
(3)规律
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都是有规律的
规律是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
规律的存在与发生作用是客观的
人们应该也可以认识和利用规律
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
(4)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定矛盾,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
矛盾及其特点
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是正确对待矛盾的前提
(5)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事物矛盾的双方各有其特点
对事物的具体特点要进行具体分析;不同的矛盾要用不同的方法解决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
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6)善于把握重点和主流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相互关系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相互关系
做事情要把握要点和主流,统筹兼顾
矛盾分析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7)内因和外因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
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8)量变和质变
量变、质变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办事情
坚持适度原则
(9)事物发展的趋势
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新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
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基本概念:联系、因果联系、整体与局部、运动、静止、发展、新事物、旧事物、矛盾、矛盾普遍性、矛盾特殊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主要方面与矛盾次要方面、内因与外因、量变与质变,辩证法与形而上学
二、知识图表
三.重难点分析
(一)联系地、发展地看问题
l、物质、联系、运动、变化、发展、规律之间的关系
(1)联系、运动、变化、发展、规律都是以物质为载体或主体的,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的,物质又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物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
(2)规律是物质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和必然的联系,规律是一种联系,但联系并不一定是规律,只有事物内部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才是规律。
(3)联系构成物质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与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是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动力源泉,推动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
(4)运动是物质的运动,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是一般的变化,变化侧重于强调运动中所发生的状态乃至性质的改变,发展是一种变化,但决非任何变化都是发展,只有那些上升的、向前的、进步的变化才是发展。
(5)规律是物质运动过程中的规律。发展必然是符合客观规律的变化,因为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战胜旧事物,新事物必然是符合客观规律的。
(6)规律的客观性根源于物质的客观实在性,物质是唯物论的基本概念,联系、运动、变化、发展、规律是辩证法的主要概念,二者都统一于辩证唯物主义之中。
2、正确把握联系的原理
(1)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它既包括事物外部的联系,又包括事物内部的联系。
(2)联系的普遍性: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环节之间是互相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联系着,包括时间上的与空间上的联系;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也就是指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能够孤立地存在,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这一点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普遍联系是事物存在的条件,离开了联系,事物就不能存在。但是每一个具体事物之间的联系又都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3)联系的客观性:①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既无法否定一事物与周围事物的客观联系,也无法割断事物的昨天与今天,今天与明天的联系。②承认联系的客观性就坚持了唯物主义,用主观臆想的联系来代替客观事物本身的联系,是典型的唯心主义。同时,不懂得或无视联系的客观性,会受到惩罚。③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是说人们对事物的联系无法改变。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使联系的形式更加多样化。
(4)联系的多样化
联系是客观的,又是有条件的。人们要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真实联系,就必须具体地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从客观事物本身的真实联系去把握事物,才能正确地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同形而上学的孤立的看问题的观点划清界限。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观点(总特征之一)。
(5)因果联系及其方法论意义
任何现象都会引起其他现象的产生,任何现象的产生都是由其它现象引起的。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叫做因果联系。原因和结果有严格区别,不能混淆,同时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种转化有两种情形:一是由于事物的发展是一个无限的链条,因此,在这一关系中是原因的,在另一种关系中则是结果,反之亦然;二是在同一关系中,两种现象互为因果。
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6)整体和部分的联系原理及方法论意义
整体是指事物的各内在要素相互联系构成的有机统一体及其发展的全过程。部分是指组成有机统一体的各个方面、要素及发展全过程的某一个阶段。
整体和部分的联系表现在:二者不可分割,整体由部分组成,没有部分就无所谓整体,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没有整体也无所谓部分,任何部分离开了整体,它就失去了原来的意义。二者也相互影响: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反之,部分也制约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
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和功能不同的三种情形:当许多部分按照有序性构成有机整体时,整体就会产生局部根本没有的整体功能;当各个部分以有序、合理、优化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但是当各个部分以无序、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功能就会小于各部分功能之和。
因此我们办事情要用整体联系的观点看问题,首先要从整体着眼,顾全大局,寻求最优目标,局部服从全局。同时也要搞好局部,因为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搞好局部,才能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的发挥。
3、发展
(1)概念:指的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即新事物取代旧事物。是事物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前进和上升的运动。
(2)原理:指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产生发展的过程。正是无数具体事物的有限的变化和发展,才构成了整个世界的无限发展
(3)方法论:发展原理要求我们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首先要把世界上的事物如实地看成是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看到事物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二要弄清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和地位;三要有创新精神,积极促进新事物的成长。这是唯物辩证法的另一个基本观点。
(4)实质: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事物是指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相反是旧事物。判断新旧事物的标准是看该事物是否符合客观规律、是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
新事物之所以必然战胜旧事物,是因为:新事物符合客观规律,代表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因而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新事物具有旧事物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在社会领域里,新事物还从根本上符合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因而必然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所以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积极支持、扶植新事物,要有创新意识,促进新事物成长。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5)条件:联系是发展的条件,正是由于事物内部、事物外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才构成了事物的变化发展;
(6)状态:发展是从量变到质变;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的两种状态。量变是事物在数量、程度、水平、排列顺序(结构)上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性质的变化。量变和质变相比较,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则是一种显著的变化。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先从量变开始的,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因为,事物的变化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当矛盾双方在斗争中,力量对比还没有引起原来旧的依存关系破裂时,事物处于量变状态。当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这是因为当矛盾双方在力量上的变化达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引起矛盾双方地位的变化,从而使旧的依存关系破裂,事物的性质就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事物就是这样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循环住复,出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无止境地向前发展。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一要坚持适度原则。度是事物质和量的统一,由于量变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内,事物才能保持其原有的性质,所以当我们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二要注重量的积累,由于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从量变开始的,没有一定程度的量的积累,就不可能有事物性质的改变和飞跃,因此当我们希望事物向好的方面发展时,我们就要注重积极因素的积累。三要抓住时机促成飞跃。因为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的,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所以在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就要不失时机地突破原有事物的范围和限度,积极促成质变,促成事物的发展。
(7)动力和源泉:事物发展的动力是矛盾(即内外因);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根本动力。
事物的内部矛盾、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联系是内因;事物之间的矛盾、事物与事物之间的联系是外因。
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两者同时存在,缺一不可。但是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内因之所以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的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事物的内部矛盾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性质和方向,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外因之所以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是因为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和周围的事物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只有具备了一定的外部条件,才能实现事物的变化。外因对事物的发展起到加速、延缓或改变事物状况的作用。
外因之所以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是因为,尽管外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是不可缺少的条件,并且起作用也是非常大的,但它总是通过促使内部矛盾双方的变化而起作用,不可能单独起作用。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处理问题时,要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原则,对内因要给予充分的重视,对外因要作“一分为二”的分析。
(7)趋势和道路: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统一的原理是指: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但是事物发展的道路则是迂回曲折的。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有前进,是一切事物发展的途径。
由于新事物是符合客观规律、代表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新事物具有旧事物不可比拟的优越性;社会领域的新事物还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所以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又因为新事物的成长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由于旧事物决不会自动消亡,并且总是竭力扼杀和摧残新事物,阻止新事物成长壮大,这在社会领域中表现尤为明显;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由于人民群众对新事物的认识、理解和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因此事物发展的途径必然是曲折的。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正确对待人生道路上的曲折和困难,既要有克服困难的准备,又要有必胜的信心。
(二)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
1.理解矛盾即对立统-及方法论意义
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对立性与统一性(同一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矛盾的对立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斗争。矛盾双方的对立有多种表现形式,如相互区别、排斥、否定、冲突、斗争、竞赛、竞争、辩论、战争等等;矛盾的统一性是指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双方共处于-个统一体中,并且矛盾双方在-定条件下各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矛盾双方的统一也有多种表现形式,如相互吸引、依赖、联结、渗透、贯通、联系、依存、转化等等,矛盾双方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推动着事物向前发展。
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是同时存在,不可分割的。要求我们要如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方法,坚持两点论,做到在矛盾双方的对立中把握它的统一,在统-中把握对立。
2.矛盾普遍性原理及方法论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即事事有矛盾;还包括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时时有矛盾。从空间和时间来看,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这-原理要求我们要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不要害怕矛盾、回避矛盾和掩盖矛盾。要坚持两点论、两分法,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3.矛盾特殊性原理及方法论意义
矛盾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矛盾的特殊性表现在三个方面:-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不相同,各有特点,构成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特殊本质,这就是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的原因;二是表现在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这是区别事物发展阶段的根据;三是表现在同一事物矛盾的两个方面也各有特点。
这-原理要求我们在认识事物、解决问题时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是在矛盾普遍性原理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人们正确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基础,是人们正确解决问题的关键,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和活的灵魂,也是在一切实际工作中必须遵守的一个基本方法。只有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和方法,才能真正做到实事求是,把唯物论贯彻到底。
5.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意义
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的辩证统-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这是因为,普遍性是同类事物中许许多多不同的特殊事物所共同具有的性质和特点,所以它只能存在于各种特殊性之中。另一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因为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它事物有共同之处,总要服从这类事物的-般规律,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也是不存在的。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不是凝固不变的,在不同的场合是可以变化的。因为事物的范围是极其广大的,事物的发展是无限的,因此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向对立面转化,在这个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到另-个场合则变为特殊性。反之亦然。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秩序,也就是先从特殊性中概括出普遍性,然后在普遍性的指导下去研究特殊性,使人们的认识在这种循环中一次比-次提高。
要求我们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坚持-般号召和树立个别典型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要哲学依据。
6、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关系
区别:
第一,存在领域不同。主要矛盾存在于复杂的事物发展过程中。矛盾中的主要方面存在于客观事物的每一矛盾之中。
第二,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主要矛盾在复杂的事物发展中处于支配地位和起着决定作用。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着事物性质,支配着矛盾的次要方面,对矛盾次要方面起着主导作用。
第三,各自的对立面不同。主要矛盾在复杂的事物发展过程中与许多次要矛盾相对立而存在,以各种次要矛盾为自己的对立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客观事物的每个矛盾体中,与次要方面相比较而存在,以矛盾的次要方面为自己的对立面。
第四,在方法论上的要求不同。主要矛盾的原理,要求人们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既要抓住重点,又要照顾-般,做到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学会“弹钢琴”。既要防止不分主次,又要防止“单打一”。矛盾的主要方面原理,要求人们在分析矛盾时,不仅要看到矛盾有两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要分清哪一方面是主要的,哪一方面是次要的。看问题要分清主次,不能把矛盾双方同等看待,更不能颠倒主次,混淆事物的性质。
二者的联系表现在:
第一,它们是属于矛盾特殊性的两种情况,二者在自己的矛盾体中居支配地位,都规定着事物的特殊性质及其发展过程。
第二,分析主要矛盾,抓重点,主要是看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因为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第三,二者在实践中都有共同的要求,即都要求人们在认识事物解决特殊矛盾时,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反对和克服一点论、均衡论。
第四,二者都是和各自的对立面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并依据一定条件互相转化。
7.正确把握两点论和重点论的关系
(1)两点论和重点论的关系,其原理基础是主次矛盾、矛盾主次方面的辩证关系。由于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所以要首先抓住主要矛盾,这是重点论。又由于主、次矛盾密切联系、相互作用,要求在集中力量抓主要矛盾的同时,不能忽视次要矛盾的解决,这是两点论。就每-矛盾来说,由于其性质主要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因而认识事物必须首先抓主要方面,抓本质,看主流,这是重点论。由于主、次方面是相互依存的,所以又不能忽视次要方面,这又是两点论的观点。由于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因而重点也会转化,不是固定不变的。
(2)两点和重点的关系也是对立统一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两点中包括着重点,两点离不开重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不是两点之外的单独的一点,重点离不开两点。离开重点谈两点和离开两点谈重点都不是辩证法的观点。两点论和重点论应该相结合。
8.理解基本矛盾、根本矛盾、主要矛盾.次要矛盾的区别与联系
基本矛盾指决定事物发展全过程的本质的矛盾。它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基本矛盾不存在了,事物也就不存在了。根本矛盾即最基本的矛盾。
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1)基本矛盾、根本矛盾规定事物发展全过程的本质,主要矛盾则只有在它同时是最基本矛盾的情况下才能起这种作用。(2)基本矛盾、根本矛盾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主要矛盾一般不贯穿过程的始终,或者在事物发展的某一阶段得到解决,或者转化为次要矛盾。(3)基本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最基本的、或者说根本原因,而主要矛盾仅在事物发展的-定阶段的诸多矛盾中,起领导、决定的作用。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4)基本矛盾可能一个,也可能是多个。根本矛盾只有一个;在事物发展进程的某一阶段的主要矛盾也只有一个。(5)在课本里主要矛盾是指在复杂事物(即多个矛盾存在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其它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次要矛盾。
它们之间的联系在于:(1)主要矛盾是由基本矛盾所决定或影响的许多矛盾中的-种矛盾。它是在某一发展阶段上被激化了的矛盾,要受到基本矛盾制约。根本矛盾是基本矛盾中的一个最基本的矛盾。(2)有时主要矛盾可能就是基本矛盾。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归资本家所有之间的矛盾,既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在阶级关系上表现为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又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根本矛盾也是基本矛盾,有时二者可通用。(3)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二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这种辩证统一的关系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由于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和起决定作用,所以主要矛盾解决得好,可以带动次要矛盾的解决,解决了主要矛盾,其它问题就好解决了;
二是次要矛盾解决的好坏,对主要矛盾的解决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原理要求我们面对复杂问题,首先要抓住重点、抓住中心和关键,集中力量去解决主要矛盾;同时又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学会“弹钢琴”。既要防止不分主次,“眉毛胡子一把抓”和“一刀切”的做法,也要防止只抓中心,不顾其它的“单打一”。
8.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原理及方法论意义
在一个简单事物中,只存在问题的两个方面,其中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
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这是由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力量上超过矛盾的次要方面,在地位上支配着矛盾的次要方面、起着主导作用所造成的。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二者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
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起主导作用,但也不能离开矛盾的次要方面孤立地存在。
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是事物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这种转化是矛盾双方力量此消彼长,不断运动变化的结果。当矛盾双方主次方面的地位转化以后,事物的性质也就改变了。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问题时,要分清事物的主流和支流,分清处于主体地位和处于从属地位的方面。既然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因此我们要正确认识事物,就必须分清矛盾的主次方面,分清主流和支流。这样才能分清事物的本质,才能辨方向、识大局。同时也不能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因为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会有一定的影响。
四、易混易错问题
1.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因此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着联系。
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是说整个世界是一个联系的整体,各个事物内部,以及该事物同周围事物都存在联系,孤立的事物是不存在的,没有联系就没有世界。但是,这并不是说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着联系。因为联系虽然是客观的,普遍的,但具体事物之间的联系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没有一定的条件,两个事物之间就不存在具体的联系。
2.认为既然矛盾是事物自身包含的即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因此“统一”是矛盾的一方,“对立”是矛盾的另一方。
哲学上讲的矛盾是指事物自身包含的即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统一”和“对立”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统一”是指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及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的相互排斥、相互斗争。因此“统一”和“对立”是矛盾双方的“统一”与“对立”,认为“统一”是矛盾的一方、“对立”是矛盾的另一方是错误的。
3.矛盾具有普遍性,因此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矛盾。
矛盾具有普遍性,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矛盾不仅存在于事物内部,也存在于事物之间,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矛盾。两个毫不相干的事物如果不处于两个统一体中,就不能构成矛盾,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它们共处于同一个统一体中时,才能构成矛盾关系。如鸡蛋和石头,一般情况下并不构成矛盾,假如石头把鸡蛋打破了,二者才成为矛盾双方,构成矛盾关系。
五.典型例题分析
“瘦西湖是扬州的风景区,它利用自然的地形,加以人工的整理,由很多小园形成一个整体,其中有分有合,有主有从,互相'因借',虽范围不大,而景物无穷,尤其是模仿他处不落因袭,处处显示出自己的面貌,在我国古典园林中别具一格。由此可见造园虽有法而无式,如果我们能掌握'因地制宜'与'借景'等原则,那么高岗低坡,花庭水榭,随意安排,皆有法度可循,而风花雪月自然光景常新了。”据此回答
*例1.瘦西湖之所以“范围不大,而景物无穷”、“处处显示出自己的面貌”,是因为园林艺术家( )
①注意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
②注意在处理局部的风景时照顾到园林的整体风格
③注意系统中不同景点之间的互相呼应
④注意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例2.造园艺术中的“借景”原则生动地体现了( )
A.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原理
B.事物是变化发展的原理
C.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D.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
解析:这是2001年全国“3十X”高考试题,以对瘦西湖的说明为问题情境,着重考查考生的哲学思维能力,涉及知识点有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其中着重考查有关“联系”的知识点,在第l题中,瘦西湖之所以“范围不大,而景物无穷”、“处处显示出自己的面貌”,一是因为园林艺术家“利用自然的地形,加以人工的整理”,“造园虽有法而无式”,注意因地制宜,体现了注意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因此①当选。二是因为瘦西湖是由很多小园形成一个整体,其中有分有合,有主有从,互相“因借”体现了园林艺术家注意处理好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强调从整体联系着眼,局部服从全局,当部分以有序、合理、优化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表现在瘦西湖虽范围不大,而景物无穷,处处显示出自己的面貌。因此②当选。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定意义上也是系统与要素的关系,因此③也当选,所以答案选A。而④在题中没有表现。第2题造园艺术中的“借景”原则体现了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联系,不存在孤立的不与周围事物相联系的事物,整个瘦西湖,各个小园“互相因借”形成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故选A。B、C、D项与题意强调的“借景”原则不相符,所以做题一定要注意题目的针对性,注意题目的要求。
答案:1.A 2.A
*例3.唐代诗人白居易的《大林寺桃花》诗曰。“人是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许多人对此提出疑义。北宋科学家沈括曾在四月登庐山实地考察,亲眼见到白诗中所描绘的景象,于是在《梦溪笔谈》中指出:“平地三月花者,深山中则有四月花,此地势高下之不同也。”现代科学研究表明,根据高山气温垂直分布的规律,海拔每升高l00米,气温便降低0.6℃。白诗中的大林寺位于庐山香炉峰顶,海拔约1200米,比平地气温约低7℃左右,因此,在农历四月上旬,当庐山脚下的九江市已是“芳菲尽”的时候,山顶上的大林寺则是桃花盛开,一片春色。白诗中所描绘的景色表明 ( )
A.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形成不同的发展阶段
B.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的
C.事物的发展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
D.事物存在和发展的状况受具体条件之制约
解析:这是2001年全国“3+2”高考中一道不定项选择题,本题以对白居易诗的解析为问题情境,着重考查有关辩证法的知识点。联系和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种状态,联系是发展的前提,正是由于事物内部,事物与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才构成了事物的变化发展。离开了事物的相互联系,就无从考察事物的发展,联系具有多样性、条件性、具体性,联系总是具体事物之间的联系。任何事物的联系都依赖于特定的条件,随着条件的变化,事物的发展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本题中花开花落因或处于平地或处于高山,具体联系条件不同,事物的发展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而非千篇一律,故选C、D。A项正确,但这是指同一事物自身发展过程,呈现出不同阶段的特点,与题意强调的同一种事物由于处在不同联系中呈现出不同发展特点是两回事,故不选。B项正确,与题意强调的存在于一切事物中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不是一回事,故不选。
答案:C、D
中医讲求辨证施治,对症下药,有时对同一类疾病根据不同病因施以不同疗法,称为“同病异治”;有时又对不同的疾病根据相同的病理表现施以同一类疗法,称为“异病同治”。据此回答4-5题。
*例4.“同病异治”和“异病同治”最突出的共同点是重视 ( )
A.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B.意识的能动作用
C.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
D.从整体上把握现象之间的联系
例5.异病同治是有条件的,而某些江湖“神医”声称可以用一种药包治百病,这违背了( )
A.意识具有能动作用的原则
B.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
C.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的原则
D.对立统一的原则
解析:这是两道2000年全国“3+X”高考试题。考查学生对相关哲理的理解能力,试题材料有着重要的现实问题为背景,也在考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同病异治”是指世界上的事物虽然都有矛盾,同类事物中具有共同的性质和特点,但每个事物的具体矛盾却又各不相同,把握同类病中具体一种病的矛盾特殊性,是人们正确解决这种病的关键,事物的矛盾各不相同,解决矛盾的方法也不可能千篇一律。“异病同治”又指明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总要服从这类事物的一般规律,因此有时又对不同的疾病根据相同的病理表现施以同-类疗法。故“同病异治”和“异病同治”最突出的共同点是重视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故4题选A。B项意识的能动作用有所体现,但这不是“异病同治”和“同病异治”最突出的共同点。C、D两项与题意无关。第5题明确指明“异病同治”是有条件的,不同的病有相同的病理表现或相同的病因,才可“异病同治”,而某些江湖“神医”声称可以用一种药包治百病是根根本无视矛盾的特殊性,企图用一种模式去解决不同的矛盾,是注定要失败的,它违背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故本题选B。A项与问题强调的应怎样发挥主观能动性是不同的,不选。C、D与题意无关。
答案:4.A 5.B